驾照可异地考试 “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05-2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对于未持有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身份证明的规定: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
(2)台湾地区居民:入境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
(3)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
(4)外国人:入境时所持有的有效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