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可异地考试 “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05-22驾照可异地考试 “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
公安部在去年推出20项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并计划将于6月1日起推行 !
2019年6月1日起
以下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10项便民利民措施
正式实施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2019年6月1日起,全国120个城市之间实施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互通,其中我省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揭阳等10个城市为试点城市。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5 项服务“便捷快办”
1、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简材料: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简环节: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
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